4.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4.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团队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有效的电子证书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4.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4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财务状况表。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止(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
4.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前,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一项工作内容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工作分工依法依规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