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5-196
项目名称:2025年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11,915.1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五泉镇汤家村集体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8)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4)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 )”可查询,附查询截图,截图应包括网站中“外省进陕施工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进陕人员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杨陵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杨陵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杨陵区五泉镇五泉街道6号
联系方式:029-87094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 C 座 1202 室
联系方式:029-6853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029-68539602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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