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测绘院0.5m分辨率原始影像数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
卫星覆盖能力 | |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米),所投入的卫星必须是正常在轨运行的国产卫星,提供5-10颗卫星计30分;11-15颗卫星计40分;16颗及以上计50分。最高计50分,没有不计分,所提供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提供正常在轨卫星的参数说明文件或官方证明材料(须证明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米)。 2、提供正常在轨卫星的数量说明文件或官方证明材料(须证明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1米)。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卫星厂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②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卫星厂商的自主运营权或代理文件。备注: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投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5m),所投入的卫星必须是正常在轨运行的国产卫星,提供5-10颗卫星计30分;11-15颗卫星计40分;16颗及以上计50分。最高计50分,没有不计分,所提供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提供正常在轨卫星的参数说明文件或官方证明材料(须证明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5m)。 2、提供正常在轨卫星的数量说明文件或官方证明材料(须证明卫星原始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5m)。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卫星厂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②投标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卫星厂商的自主运营权或代理文件。备注: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2、招标文件中所有“0.5M”修改为“0.5m”;
3、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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