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25年第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布〔2025〕4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备注 |
2025GC06010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金港大道以东、海丝大道东路以北 | 6083.00平方米(折9.12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1.2 | ≤25% | ≥30%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40年,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639(折70.03万元/亩,平均楼面价875元/平方米) | 320 | 10 | 其中计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 筑面积≥80%,计容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该地块居住功能用于满足园区内工业企业 员工宿舍使用需求,员工宿舍不得分割,不得对外销售;商业功能用于满足员工日常生活配套服务需求,不允许对外经营和销售。 |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8日16时;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0779-2073639
开户单位: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建行北海市深圳路支行 | 45050165510600000008 |
2 | 农行北海市银河支行 | 20708801040002657 |
3 | 中行北海广东南路支行 | 613257501958 |
4 | 北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 850812010103219415 |
5 |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800051203388888 |
6 |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 455060800018150097052 |
7 |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 556010100100005589 |
8 |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 660800087079200010 |
9 |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 2107500019300065288 |
十、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