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少年宫教育活动用房出租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KLTZ2026002
经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和开鲁县财政局批准,开鲁县少年宫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以网上竞价(挂牌)的方式对其单位教育活动室的使用权进行出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标的
1.出租标的名称:开鲁县少年宫教育活动用房。
2.出租标的状况:
教育活动室203室,38.07㎡。
(二)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开鲁县少年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524460741280C
法定代表(负责)人:韩献春
联系人:宋逸飞
联系电话:13789752635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内蒙古德丰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23日
具体房屋底价(一年)、加价幅度、交易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出租底价4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500.00元。
(四)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物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物拥有出租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该标的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仅就我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向主管局递交的申请
2.批准机构: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和开鲁县财政局
二、交易条件
(一)租金交付方式:按年支付(出租期限为三年)。
(二)标的出租类型:整体出租。
三、承租方需具有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网上竞价竞得原则
本次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承租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租起始价的即为承租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报价、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9:00开始至2025年2月 6日9:00结束。
(二)报价及竞价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竞价,在报价期内,意向承租方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由交易系统记录,系统即时公布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报价竞价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00—2026年2月6日12:00。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四)系统登录及CA数字证书办理
1.竞买报名
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EF%BC%89%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9%94%81%EF%BC%89%E7%99%BB%E5%BD%95%E7%B3%BB%E7%BB%9F%E5%90%8E%EF%BC%8C%E6%B5%8F%E8%A7%88%E6%84%8F%E5%90%91%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F%BC%8C%E7%82%B9%E5%87%BB “竞买报价”按钮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界面进行报名。
2.数字证书(CA锁)办理:
(1)现场办理。携带资料(具体资料需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咨询电话0475-8910823、0475-8910906、17548558889、400-998-0000、13776577264;
注:承租方登陆系统时CA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E9%A6%96%E9%A1%B5%E2%80%9C%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2%80%9D%E6%9F%A5%E8%AF%A2%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4%BA%A4%E6%98%93%E4%BF%9D%E8%AF%81%E9%87%91%3C/strong%3E%3C/p%3E%3Cp%3E%EF%BC%88%E4%B8%80%EF%BC%89%E4%BA%A4%E6%98%93%E4%BF%9D%E8%AF%81%E9%87%91%E7%BC%B4%E7%BA%B3%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 2025年2月6日9:00 (二)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方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将保证金退还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受让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的。 (2)被取消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查 1.标的物位于开鲁县少年宫,意向承租方须亲自踏查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不实地踏查的,责任自负。 2.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踏查时间:公告报名期内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踏查地点:开鲁县少年宫(开鲁县文化体育广场东侧) 踏查联系人:宋逸飞,联系电话:13789752635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承租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在系统中上传下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公民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九、其他要求 1.无免租装修期。 2.承租方需另行缴纳房屋使用及安全管理押金500.00元。 3.承租方自行承担所租房屋的电费,出租方承担水费、大暖、物业费。 4.承租方向学员收取培训成本费的标准,要让出租方知情,提前公示,并接受甲方的调控。 5.承租方不准损坏教室或者私自改教室结构;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宣传文字或牌匾。 6.承租方需对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保护和维护。 7.承租方隶属于少年宫,服从少年宫统一管理,执行少年宫的制度和时间安排。 8.承租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9.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及用途合理使用标的,承租方使用所租房屋,必须开展与原功能相应的校外教育活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和用途,不得用于与少年宫宗旨和任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其它商业经营活动和参与违法违纪与宗教活动。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10.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违反相关要求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十、成交确认 1.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当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2.承租方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改变结果的,或者承租方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房屋出租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十二、支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租金。。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网上竞价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出租活动,并通知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承租方、足以影响出租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承租方逾期或拒绝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的。 2.承租方逾期或拒绝支付租金的。 (四)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承租方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出租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CA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出租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承租方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3.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出租方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出租方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开鲁县少年宫 联系电话:13789752635 联 系 人:宋逸飞 联系地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0475-2362696 联 系 人:孙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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