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SW2025C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机关2个办公区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年。
3、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期限为准)。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近一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采用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wxzb2005@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会给供应商邮寄纸质的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29-822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联系方式:刘烁、刘彬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烁
电 话:024-22722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