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420250005FL
项目名称: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820827
最高限价(如有)(元): 2820827;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2082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④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27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㈠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㈡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方式、其他有效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1.1磋商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三)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 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投标人在 20 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 20 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织金县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织金县茶店乡
联系方式:136381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桂园玖珑台5栋1101室
联系方式:13595728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江雪
电 话:13595728944
文件预览: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第十至十三批次及第二、第五批次10kv电力线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pdf磋商文件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