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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新园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谈判公告

浙江省 竞争性谈判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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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新园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新园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新园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528475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共计采购金额约21万,具体采购文件为准。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与需求: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正式文本。协助甲方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送审等相关事宜,负责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项目报批手续等后期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

(1)现状分析: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各评价年限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

(2)交通需求分析:对本项目及周边地区交通发生、吸引量进行预测分析;

(3)交通影响程度分析:评估本项目诱增交通量对周边道路路段/交叉口交通量、公共交通运行、慢行系统等的影响程度;

(4)改善措施方案及评价: 提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项目报审方案的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 

(6)结论与建议:提出评价结论与建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0月1日至报名截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6%8A%A5%E5%91%8A%E4%B8%AD%E6%9C%AA%E8%A2%AB%E7%BA%B3%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F%BC%8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www.ccgp.gov.cn/search/cr/%E4%B8%AD%E6%9C%AA%E8%A2%AB%E7%BA%B3%E5%85%A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4%BF%A1%E6%81%AF%E8%AE%B0%E5%BD%95%E3%80%82%3C/td%3E%3Cp%3E

(六)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七)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八)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10万元及以上交通影响评价业绩
(九)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十)项目编制组须具有高级职称(城市交通规划专业)和至少1名中级职称以上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时,则全部作为备选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超过7名时,则按照报名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业绩匹配度、2024年各项财务指标及履约能力等)进行评审并排序后,择优选取排序前7名(含)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经采购人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

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8.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 (逐页盖章)
9.公告截止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https://***/%EF%BC%89%E4%B8%AD%E5%AE%8C%E6%95%B4%E7%9A%84%E3%80%8A%E6%B3%95 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search/ce/.%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7%BA%B3%E5%85%A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4%BF%A1%E6%81%AF%E8%AE%B0%E5%BD%95 的截图(逐页盖章)
10.2022年10月1日至今承接过10万元及以上交通影响评价业绩(最多提供5个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需体现合同主体、订立时间、服务内容、中标通知书(如有)。每个业绩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主要页)或近三年(2024年、2023年、2022年)的财务

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
12.项目编制组须具有高级职称(城市交通规划专业)和至少1名中级职称以上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附人员职称证书及2025年7-9月社保证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永生
联系人电话:13408582120
联系人电子邮箱:549966469@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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