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1581-04-01-72517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丰市河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丰市河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陆丰市河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陆丰市河西镇内 | |||
| 资金来源 | 政府财政统筹资金、政府专项债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财政统筹资金、政府专项债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
| 招标内容 | 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117栋,沿街店铺的招牌、空调架,屋檐等改造400户,“三线”下地改造工程5495m,村道及巷道改造提供工程96.08KM,包括路面硬化、路基加固、弯道优化、明沟/暗渠等改造解决积水问题、雨水篦子安装、完善交通标识、临水路段加安全护栏等;新增垃圾收集点138个;新建生态停车场3800m?(约130个停车位),配套30个充电桩;新建山间步道120.10km;新建23个乡村服务驿站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为15日历天,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确定 | |||
| 最高投标限价 | 230.34万元(工程勘察:108.37万元;设计:121.97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方。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①(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②拟派工程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2)非联合体的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联合体投标的,不同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11月 04日 18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5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25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 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8522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1月 25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 |||
| 招标人 | 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蔡咏钊 | 联系电话 | 1813812952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尾源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103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少琼 | 联系电话 | 1831981791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8937669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login%EF%BC%89%E2%80%9C%E9%80%89%E6%8B%A9%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A%A4%E6%98%93%E2%80%9D%E2%86%92%E2%80%9C%E9%80%89%E6%8B%A9%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8%8F%9C%E5%8D%95%E2%80%9D%E2%86%92%E2%80%9C%E9%80%89%E6%8B%A9%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AD%90%E8%8F%9C%E5%8D%95%E2%80%9D%E2%86%92%E6%89%BE%E5%88%B0%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2%80%9D%E6%9F%A5%E7%9C%8B%E9%A1%B9%E7%9B%AE%E5%BC%80%E6%A0%87%E8%BF%87%E7%A8%8B%E3%80%82 3、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5、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2025年11月15日10时00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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