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NO.新区2023G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项目名称: | NO.新区2023G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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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NO.新区2023G1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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