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01]ZDZB[CS]202500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整形外科设备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整形外科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ZDZB[CS]2025004
项目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整形外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包1(整形外科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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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ND:YAG色素激光治疗仪 | 1(台) | 否 | 用于整形外科对患者色素性皮肤疾病进行治疗。 | 500,000.00 | 工业 |
1-2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1(台) | 否 | 用于整形外科治疗血管性皮肤病,色素性皮肤病,恶性肿瘤,良性肿瘤或囊肿,角化、增生及其他皮肤病等。 | 42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承接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1)响应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响应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承诺成交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 ②响应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人提交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响应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15至 2025-09-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6 14: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刺桐路894号万通商务园内2号楼2楼中达泉州分公司开标室二
六、开启
时间:2025-09-26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刺桐路894号万通商务园内2号楼2楼中达泉州分公司开标室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到现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侧95号
联系方式:0595-6827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5-28977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杨少芬、陈柳珍
电话:0595-28977004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