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廊坊市第三十七小学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三十七小学新建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廊安发改[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781.23平方米(55.17亩),建筑基底面积7571.38平方米,绿地面积12873.50平方米,道路硬化、停车场及运动场地面积1633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00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099.85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8603.26平方米,2#教学楼8740.85平方米,综合楼1为3580.01平方米,综合楼2为2204.12平方米,体育馆2827.56平方米,门卫18.01平方米,其他(车库坡道、出地面楼梯间)126.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900.15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门卫、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等。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文思路以东、富余道以南、龙翔路南段以西、富远道以北。
2.3设计服务周期:(1)方案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招标人及审批部门意见无条件修改完善,直至审批通过。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20日历天内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交整体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合同估算价:117.41万元(含税价)。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4 财务要求: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4-2-09:00至2025-4-9-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选择交易类型,打开【交易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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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或发送邮箱至gzkx5210925@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316-5908186
电子邮箱:1924227941@qq.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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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42号
联 系 人:孟庆志
电话:0316-5125755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联 系 人:董超
联系电话:0316-5210925
邮箱:gzkx5210925@163.com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