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预执〔2022〕2号)、《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州湾财发〔2025〕19号)等文件精神,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委托,就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WZLCZB(L)-2025-05023
四、招标项目内容: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公款存放,定期存款期限:1年,存款资金:150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8家银行做为公款定期存放单位
排名 | 15000万元分配 |
1 | 2700万元 |
2 | 2400万元 |
3 | 2150万元 |
4 | 1950万元 |
5 | 1750万元 |
6 | 1550万元 |
7 | 1350万元 |
8 | 1150万元 |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在温州市设立满三年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商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在温州湾新区或龙湾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社区网点、自助网点);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上年度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同一家银行仅限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招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温州市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人如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则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出具的唯一授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05月16日起至2025年05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银行拒绝参加投标)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直接获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30
八、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
九、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3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特别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温州湾新区或龙湾区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社区网点、自助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5)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需提供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温州市域农村商业银行(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提供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在唯一授权中体现项目名称、编号和唯一授权等相关信息)。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招标人: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银行龙湾大楼1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6687
2、招标代理公司: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联系人:郑永强
联系电话:0577-89887322、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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