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4-00582
二 、 项目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23-22号A门
中标(成交)金额:30(%)
评审总得分: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
服务类
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2025年医学检验及病理外送委托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1.标本收取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院方处收取标本。 2.标本运输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冷链运输能力,保持适合温度,保证标本运输过程中的生物活性,不影响检测结果。须安排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及经验的物流人员来医院收取检验标本。 3.数据检测要求:服务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监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服务方检测数据出现问题或违法检测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告时间:常规项目检验出结果后1天-2天内送达,特殊项目加急处理。 5.报告单回报:严格按照检测目录承诺的回报时间配送纸质报告单,并提供网络查询(须具备检验报告单电子签名的合法认证)。 6.检验结果质量及责任要求:服务方承担的分析前质控其中包括样本的标识、预处理和存储和运输。其中包括样品标识的清晰、唯一、正确。运送血清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严密包装,样品运输时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等。服务方收取标本后,应对标本负责,若标本丢失、损坏及报告误诊,漏诊、室间质评不达标等服务商原因所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要提供技术支持(重新检测,答疑等)。 7.数据信息保密:供应商对院方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严格保密受检者信息,妥善保存标本以备及时复查(血标本最少保留7天) 8.免费提供标本采集专用耗材,并及时配送到位。 9.我院能够完成的检测项目将停止外送。 10.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及营口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最新文件中的价格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11.在履约过程中,若供应商未按照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2.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 13.检测目录内项目有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ISO 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且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满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期最多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丹、马楠、施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规定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照1.5%收取,100~500万元按照0.8%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地 址: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中段39-2号
联系方式:0417-687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工业园32-绿色时代白云小区-2#门市
联系方式:0417-625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均伟
电 话:0417-62596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二次)-上传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