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5000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市本级基础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视自身情况任选其一:(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释义第十七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的解释,本项目允许前述解释中的供应商委托其非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只能授权委托一个非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法人机构承担法律责任。(4)若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更正为:(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若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5)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扫描件。
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在响应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他行业不得以法人分支机构投标。以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文件有关“法定代表人”字样的表示,均可用“分公司负责人”代替。”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591号
联系方式:0827-526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振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云台小区凯悦名城9幢12楼
联系方式:0827-86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27-8668888
四川振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