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江阳区长沱流域生活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江阳区长沱流域生活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长沱流域生活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江发改行审〔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行审〔2025〕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
2.2建设规模:改建DN300-DN1200的生活污水管网约 53.8公里,修复DN500-DN1000的生活污水管网约14.7公里,修复、完善检查井、闸门、提升泵等相关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勘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各阶段需开展的评审工作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9000万元的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9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0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830-66085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6号楼1204
邮 编:/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30-265828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5年11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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