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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制氢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 其他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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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制氢部分EPC总承包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张北行审备字【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建设规模:1、制氢系统:1.6万Nm3/h制氢系统;2、储能系统:0.8万Nm3氢储能系统;3、发电系统:40兆瓦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制氢车间、动力站、储罐区、压缩单元、充装配电板房、充氢罩棚、变配电站、消防水泵房、控制室、综合办公楼、门卫室、开票室、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雨水监控池、燃料电池发电区、公用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制氢系统、储能系统、发电系统等。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天内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配合业主完成的各项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工作承接主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其中一项资质即满足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③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施工工作承接主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工作承接主体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级别)。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能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则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则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0 00:00:002025-09-27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按照“技术暗标编制说明”进行制作,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盲抽)。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河北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志军;联系电话:0313-5893561;电子邮箱:gaozhijun@autoht.com;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天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志强;联系电话:15127303147;电子邮箱:tianyuanzhaobiao01@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北县新能源发展中心

电话: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313-2737089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国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天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3室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互联网产业园(领秀城北)B座708室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高志军

联系人:

贾志强

电话:

0313-5893561

电话:

15127303147

传真:

0313-5893561

传真:

0313-80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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