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11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水厂二期水源井及配套管网项目(二标段)设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5)0109号-1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水厂二期水源井及配套管网项目(二标段)设计项目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433,000.00元评审总得分:92.83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偃师区第二水厂二期水源井及配套管网项目(二标段)设计项目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施工全过程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孙艳、刘伟、吕林琳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7,361.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建设大厦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77708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
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方式:1760379433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方式:176037943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