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城管通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4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0002330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城管通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13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5.19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执法城管通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终端使用服务、执法城管通APP运行维护服务及通信套餐服务三方面内容,实现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和OA系统的各项功能推送到掌端使用,并基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终端管理、统一安全管理和统一运维管理,支撑巡查检查、掌端办案、指挥调度、移动办公等执法工作场景。确保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各功能正常使用。为采购人提供约328套执法通运行维护服务,执法通运行维护服务费每人每月最高限价286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其中成交供应商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供约328套执法城管通运行维护服务(包括执法城管通APP运行维护服务、终端使用服务和通信套餐服务),确保服务能够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启用,并实现平滑过渡。
合同履行期限:2 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4)本项目允许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法人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9至2025-05-08,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05-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磋商时,供应商代表(仅限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磋商时间前到达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 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078号、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03月06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268568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6.公告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3号
联系方式:霍圆圆,69378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1732685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17326856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