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2026年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2026-CG001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2026年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90000
最高限价(元):1988786.7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镇甫甫克村2026年基础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新建防渗渠2.03公里,配套建设分水闸24座,涵洞2个,新建砂砾石路4.35公里,土方平整99.3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一项水利水电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时间以完工证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一项水利水电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时间以完工证书时间为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50人,其中易地BANQIAN群众务工2人,劳务报酬发放总额80万元,其中易地BANQIAN群众劳务报酬2万元,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不低于中央资金的40.2%,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采用"以干代训"模式,每个工种集中培训3天,预计总培训人数50人。本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模式实施,要切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尼雅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
联系方式:0903-6750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东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青海湖路178号物流交易中心3层320号
联系方式:18703057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谊
电 话:1870305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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