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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泉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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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5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LTZ-2025-ZB-167 

    项目名称:2025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76800  

    最高限价(元):1276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非遗+文旅”深度融合,推介昌吉市文化旅游资源,让昌吉特色文化、旅游形象“走出去”,拟于2025年12月下旬,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赴泉州演职人员约56人,聘请泉州专业演员7人,舞美灯光师1人,共计约64人。该活动结合昌吉与泉州两地文化特色,策划3个篇章,13个节目。交流演出节目融合新疆地域文化特色和泉州文化元素及援疆题材、为泉州市民和游客营造沉浸式体验空间,助力文化引领美好生活新篇章,交流演出时长1小时30分钟(除整台晚会节目外,另准备8个节目在景区、广场等互动演出)。演出计划13-15场次,地点拟定: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南安市等全面覆盖泉州13个县市、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项目服务地点:昌吉市、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南安市等全面覆盖泉州13个县市、区。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2月下旬,(共17天含往返2天),具体按采购方要求确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活动;

3.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额:25536.00元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应当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2236077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

电汇、网银转账须知

1.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

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 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 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

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

2.1 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 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

2.2 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 在 线 申 请 , 电 子 保 函 申 请 链 接 ( https://***/finance/letter/p 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 客服电话:4009039583;

2.3 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地 址:昌吉市

联系方式:0994-233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 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 17 楼

联系方式:0994-223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94-22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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