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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365号】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未来路院区液氧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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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未来路院区液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1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未来路院区液氧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平公资采2025365号-1第1标段1700000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未来路院区液态医用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未来路院区液氧站。

5.3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配送吨数完成为止。

5.4质保期:长期。

5.5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为基础,结合乙方投标时所承诺质量标准两者中高的标准执行。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气体[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书);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医用液氧,且必须符合医用液氧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本项目货品运输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第三方运输公司具有。供应商自有的仅提供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作第三方运输公司具有的,提供合作第三方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双方运输合作协议或委托运输协议或类似作用的佐证材料);

(5)本项目货品运输单位拟配备的项目运输环节从业人员、押运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证件;

3.7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9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MB1N33980Q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1632093J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375-4976018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416845373A

联系电话:0375-3383077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83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一品澜山小区西侧底商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5-233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5-233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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