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兴义市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二次)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6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12025000291001001
标段(包)名称:兴义市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代理:贵州省黔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5-06-18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92.93 | 报价: | 设计部分:110000.00元; 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 |
质 量 要 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刘勇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中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7201809234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或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万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1.38 | 报价: | 设计部分:110000.00元; 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 |
质 量 要 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王志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豫241202154881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或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山东岱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8.59 | 报价: | 设计部分:110000.00元; 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 |
质 量 要 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李英军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中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鲁2372008202236289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或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公 示 期: 2025-06-19至2025-06-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3223796
文件预览: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