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璧山区智慧循环水养殖项目(二期)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500120-04-02-49805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七塘镇(周家沟水库大坝下游)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园区整体规划面积113.8亩,规划包括工厂化养殖区(33.7亩)、源水处理区(5.4亩)、尾水处理区(16.3亩)、种植区(12.7亩)和其它配套区(包括办公楼、园区道路、配套用房、园区绿化、停车场、设备区等,总计45.7亩)。工厂化养殖区(二期)建设工厂化养殖车间6栋,总面积6390㎡,配备工厂化循环水育苗系统、工厂化循环水成鱼养殖系统、内循环水处理系统、车间保温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以及配套电控系统。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52.39974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依法对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最多由2 家单位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
(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人: |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4楼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2楼 |
联系人: | 彭老师 | 联系人: | 蒙雨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193082333 | 联系电话: | 13594127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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