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331122-04-01-379169。项目业主为缙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缙云县大洋水库北面,起点与S211省道(K365+560)库区改线段相交,起点桩号为 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走向充分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并避开永久农田,在 K2+005~K2+615 设置中隧道穿越山体,出隧道后,沿现状山体布线,为减少高挖方边坡及土石方开挖数量,全线共设置中小桥 3 座,路线终点位于古方塘水库东侧,规划中药材培育及药用康养园处,终点桩号为K8+210,路线全长8.210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隧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及边坡防护工程等。项目投资估算约16427万元,工程费用约13659.53万元。
本工程按照《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指南(试行)》、《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2021-2030)》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等级为二级林区道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 7.0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路面:标准轴载 100KN;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及涵洞1/25;道路交叉标准:道路上跨三、四级公路的净空高度≥4.5m;道路上跨乡村道路(汽车通道)净空高度≥4.5m;与各种管线的交叉标准:本路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除应符合现行《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丽水市缙云县大洋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大洋水库至古方塘水库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水保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照明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三改工程等的工程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如需要))、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征地拆迁图、后续服务(含设计变更及造价编制、预算调整编制(如发生)、相关科研及专题报告的配合工作)等全部工作。
2.3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除机电工程外)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2)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 天内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4)征地拆迁图编绘: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3.4 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5.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648625047@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4月2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4月29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七层)。
6.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招标人定于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迎晖路24号
邮政编码:321400
联 系 人:褚展庆
电话:0578-30198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政编 码:323000
联系人:何淑亚
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13119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04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