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长郡金洲新城中学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学生装采购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025081500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长郡金洲新城中学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历经铺镇金南社区长郡路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金叶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大道南段57号星创芯园4栋6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长郡金洲新城中学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学生装采购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宁乡市长郡金洲新城中学2024年6月至2026年学生装采购 | 普通服装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 件 | 1 | 877500 |
合计金额小写: 877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夏装:62元/套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4.售后服务
5.其他要求
3.质量要求
1、产品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要求。
2、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无裂缝、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装订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4.售后服务
1、量体服务要求 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里,免费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上门一对一量衣服务,为学生量体裁衣和统计型号,按实际量取的尺寸制作。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则采购人有权为其另行安排量体时间。 2、产品包装 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箱内物品详细装箱单,箱内要另附同样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在准备一份总单作为核对之用。每件衣服均要缝性别、姓名及尺码等的标签,以便发放领取和日后洗涤辨认。 3、质量保证 3.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纤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交采购人查验。 3.2整体项目质保期壹年。。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受理。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4.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
1.1交货时间:按年度供货。每年下学期开学前(8月25日前)一次性提供全套(含夏秋冬)学生装。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支付单位:宁乡市长郡金洲新城中学。 2.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付款。(具体合同中约定) 2.3成交人必须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2.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制作、运输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5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视服务情况续签下一年合同。 2.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支行(湖南金叶子科技有限公司:81000033361800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按年度供货。每年下学期开学前(8月25日前)一次性提供全套(含夏秋冬)学生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自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产品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规定的标准,要求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等符合B类或B类以上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量体服务要求
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里,免费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上门一对一量衣服务,为学生量体裁衣和统计型号,按实际量取的尺寸制作。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则采购人有权为其另行安排量体时间。
2、产品包装
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箱内物品详细装箱单,箱内要另附同样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在准备一份总单作为核对之用。每件衣服均要缝性别、姓名及尺码等的标签,以便发放领取和日后洗涤辨认。
3、质量保证
3.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纤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交采购人查验。
3.2整体项目质保期壹年。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受理。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4.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3.1产品必须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要求。
3.2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
3.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品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无裂缝、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装订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6)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为货到验收,必要时双方共同抽样送省级及以上国家法定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则视为该批产品不合格,成交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按采购人要求重新组织生产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重新生产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供应商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理人: | 杨勇 | 法定代理人: | 田取兵 |
委托代理人: | 湖南铖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 | 余芳 |
附件列表:
- 金洲.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