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孟轲法庭工程高压配电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050 |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孟轲法庭工程高压配电设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039,476.00元 | |||||||||||||||
| 最高限价:203947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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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5.2、采购内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4、质量标准:合格;5.5、工 期:30日历天;5.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工程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文件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3.7、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限为准)。3.8、磋商小组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文件存档 。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下载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濮阳市苏北路与盘锦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 |||||||||||||||
| 联系人:韩文强 | |||||||||||||||
| 联系方式:1800393609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濮上路中原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 |||||||||||||||
| 联系人:张晓淑 | |||||||||||||||
| 联系方式:1850393094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晓淑 | |||||||||||||||
| 联系方式:185039309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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