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调整计划建设(结余资金采购设备-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7236
项目名称:营口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调整计划建设(结余资金采购设备-大流量排水抢险车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41747
最高限价(元):1941747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货物需求
001包 |
货物名称 | 货物参数 | 货物需求 | 质保期 |
排涝车 | ★用于暴雨洪涝灾害导致的城市下沉隧道、地下商场、社区地下室、能源物流管廊等地下空间紧急抽排水。具备排水、供水、照明等功能,可实现大流量与高扬程间有效切换,一体化集成自吸式车载泵。连续工作时间≥12h,额定排水量≥3000m3/h,额定扬程≥15m。一:整车技术要求:1、车辆需符合可翻转式驾驶室,符合国家标准。 ▲2、发动机:功率(kW):≥168;排量(L):≥6.23、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4、车辆外形尺寸(mm):≥9000×2550×3900mm ;▲5、轴距(mm):≥5000mm;接近角、离去角( °)≥17/10;▲6、轴荷(kg)≥5500/9600。7、准乘人数≥2人,原车自带空调,倒车影像。 ▲8、总质量(KG):总质量≤16000KG;整备质量(KG):整备质量≥15360KG。9、一体式车厢,具备防火、静音、隔热、防雨、阻燃等性能,满足车厢的承重及装卸需求。10、厢体两侧带上掀门和裙边箱,方便排水作业和泵的取放,控制柜、电源柜、工具柜等,满足模块化分区作业的需求。11、机组安装结构排列合理、整齐,具备抗震功能,车厢内空间宽敞,方便维护操作。12、排烟系统外置,启动时自动开启。13、车辆厢体要求采用整体包覆式,放置相关维修工具、接地装置等物品; 接线安装位置要求设置在车厢侧面合理位置,密封防水。14、车厢内部设有电源输出插座;照明系统,备有交流插座。机组室内布置有交流防爆照明灯;底部安装防滑铝板,有线路保护措施。▲15、所投车辆投标时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车型。二:发电机组★1、发电机组主功率(kW)≥240kW;备用功率(kW):265kW;2、冷却方式:封闭式水循环冷却,油箱满足全功率运行≥8h要求;▲3、排放标准:国三;4、输出:三相四线制,额定电压:线电压380V±10%,相电压220V±10% ;5、配置控制系统,满足对发电机运行参数的监控以及预警、操控等需求;6、配置双电源切换系统可切换输入的供电状态,实现柴油发电机组与外部市电的平稳切换,可提供对外部供电;7、漏电保护能力,带有漏电、电流过载、缺相、过压、欠压、过频、欠频、电机过热等保护功能;8、转速(r/min):1500;额定功率因数:0.8;AVR电压调整率:≤±1%;励磁方式:无刷自励磁;9、电压稳定时间:≤3S;频率稳定时间:≤3S10、防护等级:IP2311、绕组材质:全铜12、柴油发动机气缸数量:≥6▲13、柴油发动机主功率(kW):≥280 kW;柴油发动机备用功率(kW):≥307 kW;14、启动方式:电启动三:排水系统★1、整车排水量:≥4000m3/h;额定扬程≥15米。2、泵体材质为304不锈钢。3、单泵尺寸(不含网罩):≤320MM*320MM*770MM。4、重量(不含网罩及电缆线):≤80KG。▲5、转速:≥3300r/min。6、工作电压:380V。▲7、单泵工作效率:≥60%。8、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9、采用油浸式永磁同步电机,单泵额定功率≥55KW,防护等级≥IP68,绝缘等级≥H级。▲10、叶轮材质采用304 不锈钢,表面进行耐磨硬质涂层处理,叶轮及导流体维氏硬度≥1300HV,具有抗污水污物能力,通过颗粒物≥45mm。▲11、水(气)压试验,承压部件试验压力≥1.5倍工作压力,保压3分钟,无渗漏。电机内腔及机械密封腔充≥0.2MPa保压3分钟,无渗漏。12、配有不锈钢材质滤网,带椭圆形提手。▲13、电控柜材质为304不锈钢,防护等级≥IP55。14、电控柜尺寸:≤510MM*420MM*790MM,重量50KG。15、配有聚胺脂高强度浮圈,一体成型,满足泵工作时的浮力要求,卡口吊环连接固定吊索。16、可以使用发电机或市电两种驱动模式。▲17、控制系统具有无人值守功能,当水抽干后,可自动停机、报警,避免烧坏水泵。18、高质量变频器控制软启动和软停机,运行中可进行无极调速,调节水泵的运行转速。▲19、电控柜配有液晶显示屏,可精准显示水泵运行电压、电流、转速、功率及故障情况。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当遇到漏电短路、过载等情况时可实现停机保护。配有四个固定脚,方便拆卸离车。五:其他配置(1)照明灯:1、工作电压:DC12V,DC24V,AC220V供选2、灯具功率≥2*150W3、灯具光源:显色指数≥754、色温≥5600K5、光通量≥50000Lm▲6、持续工作时间:≥10小时7、升高高度:≥1.5米8、升降方式:气动9、抗风等级≥10级10、倒伏方式:电动11、旋转角度:水平400度,仰俯360度12、控制方式:无线遥控(遥控有效距离大于50米)13、13、线控通讯方式:485通讯,提供通讯协议选配:集成式面板按键控制。(2)液压支腿:13、车辆安装四只液压支撑腿,四角承重设计,可在驻车状态均分车辆静压,保护车轮及弹簧钢板,液压支撑油缸采用进口密封件,单缸静载荷5吨,加装双向液压锁,可手动调平。(3)电缆:▲14、单泵电缆长度20m一节,带防水快速工业接头连接,快速接头防护等级为IP67;(4)浮圈:15、单泵配置聚胺脂高强度浮圈,一体成型,具有卡口吊环连接软性固定吊索;16、所投产品车型需与实际交车车型一致(公告为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整车改装符合特种作业车辆当地上牌要求,该车具备免征目录,不具备免征公告的,投标方负责在车辆上牌时替需方补缴购置税;(5)应急灯:17、灯具采用LED光源,有聚光、泛光和红蓝发光警示功能;▲18、标称电压DC22.2V,额定功率≥2x12W;▲19、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强光>6h,弱光>12h;20、采用双光型光源配置,需同时具有暖白色温光源和冷白色温光源;21、灯具照度:强光平均值≥460lx,弱光平均值≥260lx;22、采用快充设计,充电时间≤3h;23、灯具有四点式LED电量显示,可随时了解灯具电量状态;24、灯具尾部设计有红色方位指示灯,在开灯状态下,方位灯常亮,关灯后方位灯同时关闭;25、重量:≤1.3kg;(6)附件:26、同型号备胎1个、灭火器3个(装配车厢内)、随车工具包、维修工具包(水带接口扳手等); | 1 | ≥一年 |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条款:
1、包装运输:
(1)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运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确保车辆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安装调试:
(1)所有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且必须在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必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和原厂随货清单。
(2)所有设备、材料均须由中标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应派遣其精通业务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合同货物的安装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3)所投产品车型需与实际交车车型一致(公告为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整车改装符合特种作业车辆当地上牌要求,该车具备免征目录,不具备免征公告的,投标方负责在车辆上牌时替需方补缴购置税。
3、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培训,以满足各使用单位在日常使用、操作、保养等方面的需求。培训时间及场地安排须提前和采购人沟通确认后方可进行。
4、履约验收
(1)交货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产品是制造厂商原厂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中标供应商交货至指定地点后,应主动协助采购人(用户)对产品进行检验,查验车辆(设备)的发动机号,交付所有证件、工具和主、副钥匙。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正常,采购人确认合格后交付使用。
(2)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完成后,采购人到现场根据招标要求对车辆备进行验收,包含车辆设备的数量、外观、装备配置、随车工具、随车资料等,合格后进行试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ggzy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417-297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