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桂林市人民医院考试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5225813271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文昕0773-2803316报价起止时间:2025-05-22 09:33-2025-05-27 09:33
采购单位:桂林市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小间距LED拼接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小间距LED拼接; 液晶拼接显示系统:详见附件;台式计算机:详见附件;服务器:详见附件;交换机:详见附件;UPS蓄电池:详见附件;5G屏蔽器:详见附件;系统集成:详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249500.00 | - |
附件: 桂林市人民医院考试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20250522).docx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商务响应表,否则按无效处理。2.其他要求提供得材料详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象山区 象山街道 文明路1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一)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2.采购人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以及合同条款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经鉴定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知识产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采购人在接收及使用服务成果时不会因此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否则,供应商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249500.00),报价超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2.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标的服务价款以及完成对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培训、差旅、调试、配件、保险、税金、利润、项目验收以及参与投标等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售后服务要求及免费保修期 | 1.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免费技术培训(包括免费提供完善的产品使用、操作培训及中文操作手册)。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提供原厂至少1年免费配件保修、更换服务(“招标技术要求及项目需求”中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接采购人报障电话2小时内响应,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故障无法当日解决必须提供同档次备件或备机(项目采购需求“要求”中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自验收合格(培训指导完成、设备、软件正式使用)收到正规等额、有效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后,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95%,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30个工作日后付清(无息)。若甲方未收到财政资金,甲方有权延期至收到财政资金后再进行付款。合同维保到期以后每年的维保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维保协议双方另行签订。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2.以上“采购需求”(含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如有1项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