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钦州市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7675001 | |||||||
招标人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建设单位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含资源化利用)设计处理规模5075吨/天,其中纳入城镇污水系统模式445吨/天(5座提升泵站),资源化利用模式3230吨/天(228座集中式设施,65座分散式设施),集中式处理模式1400吨/天(26座设施),铺设DN300主管(HDPE)78.89千米,铺设DN200支管(HDPE)109.27千米,铺设DN100入户管262.22千米,600x400入户井5352座,700检查井(钢混)7059座。新建垃圾收集亭(含垃圾桶)467套,电动三轮垃圾转运车56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叁佰壹拾万零陆仟元整(¥3106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丁逸宁;身份证号:3607**********0034;(证书编号:B244400105) | |||||||||
投标人总得分 | 86.4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赣州市兴国县长冈乡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2.赣州市兴国县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3.寻乌县贡江流域罗珊乡段水环境治理工程;4.崇左市天等县太平河(桔榕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5.玉林市玉州区南流江流域(玉博大道至叉江段)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叁佰壹拾贰万肆仟元整(¥3124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孙丽颖;身份证号:2306**********5745;(证书编号:CS20191101627) | |||||||||
投标人总得分 | 63.0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蓝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叁佰零玖万捌仟元整(¥30980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高科;身份证号:3706**********5058;(证书编号:CS20132100353) | |||||||||
投标人总得分 | 62.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遂宁市船山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柳州市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融安县片区);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链接]、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链接]。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2824881 |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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