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嵩县中原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 ||
| 项目编号: | 洛直工施招标(2026)0177号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325005417980G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9-66557993 |
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026年嵩县中原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嵩县中原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项目代码:2606-410325-04-01-307235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177号
标段名称:2026年嵩县中原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177号-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开明路以西、凤阳河以北、汇智路以南、洛栾快速路以北。本次规划建设5#楼复合厂房,用地面积2144 .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5 .15平方米,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2.最高投标限价:22941577.16元
3.资金来源: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招标模式及范围:本次规划建设5#楼复合厂房,用地面积214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5.15平方米,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缺陷责任期:12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6年09月22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8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岳智勇、王新民、鲁宇超、李宏图、曲云霞、赵林(业主代表)、王艳明(业主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8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9家中标候选人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招标代理公司多次与河南大河汇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负责人联系,均无人接听,并在核查会议开始前,2026年9月29日上午09:30整,未收到该公司核查资料,经核查小组决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七、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四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4.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5.中标单位名称: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4-79号2楼20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86030943X
投标报价:22188862.93元
项目经理:时泾洪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201520151981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八、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7日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5755.45元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田湖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63352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西路东北角建龙技术创新中心10楼
联系人:严海
电话:13937902467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嵩县建设路84号
电话:0379-6655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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