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公安局数据资源库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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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52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数据资源库升级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246,500.00元 | |||||||||||
最高限价:124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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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采购3台数据采集前端服务器,用于数据采集的暂存和治理程序部署; 采购一套数据存储系统,包含数据库存储和数据库主机、BI应用建设;驻场服务,用于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数据维护等;原有数据资源库的迁移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 5.3.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交付、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允许使用总公司的企业资质等资料,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E%9B%E5%BA%94%E5%95%86%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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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16号 | |||||||||||
| 联系人:马万旭 | |||||||||||
| 联系方式:1359216927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崇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百合金山 | |||||||||||
| 联系人:李晓泽 | |||||||||||
| 联系方式:1350375927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晓泽 | |||||||||||
| 联系方式:13503759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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