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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绿化施工项目CJLNY-LH1标段

苏州市 其他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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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绿化施工项目CJLNY-LH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506-48-01-340436),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4〕22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为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绿化施工项目CJLNY-LH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长江路南延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北起长江路与七子路交叉处,沿现状长江路由北向南布线,以隧道形式下穿七子山山体,止于旺山路与南官渡路交叉处,路线全长6.428km,其中主线隧道全长6.182km(属特长隧道)。主线隧道与宝带西路、吴中大道各设置1对上下匝道隧道进行交通转换,匝道隧道共长1.47km。项目起点设置七子路过街通道1处,在主线隧道洞身设置斜井及地下风机房1处,斜井长0.275km。全线隧道采用明挖+暗挖工法进行施工。项目主线隧道按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匝道隧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本次工程范围包含除宝带西路以北已完成绿化的所有内容,具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人民币1077万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CJLNY-LH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地形处理、管养 (灌溉、施肥、治虫、除草、修剪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修复管理。

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绿化施工项目【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绿化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绿化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下同】;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施工类)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绿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绿化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4项目简介中显示出绿化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下同】;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4月至 2025年6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话:0512-65258823

联系人:范军卫、纪玉峰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电话:0512-68220032

联系人:赵雪佳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联系人:钱含冰、庄亦农、张立新

电话:0512-67629433转8011分机

E-mail: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0512-68125717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11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11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5)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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