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项目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组织机构:“注:1.投标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任职。省外企业从业人员需为入川备案人员,且人员证书信息需以备案信息一致。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变更为: 注:1.投标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任职。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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