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超高压出站管线部分)初步设计及勘察测绘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206-440343-04-01-287994001)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超高压出站管线部分)
项目编号:2206-440343-04-01-287994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超高压出站管线部分)初步设计及勘察测绘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206-440343-04-01-28799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16 09:00:00 至 2026-02-05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26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31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 |
| 经办人 | 李勤君 | |
| 办公电话 | 13715259524 | |
| 电子邮箱 | 1025296115@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孙斌、江骞怡 | |
| 办公电话 | 19928797130 | |
| 手机号码 | 13600180399 | |
| 电子邮箱 | sunb@szt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与工程勘察测绘,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390.393638万元 | |
|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与工程勘察测绘,详见招标文件。 | |
| 主要投标成果 | ||
| 计划总投资 | 48,194.54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 | |
| 投标补偿 | 无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2-05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1)项。另外勘察单位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2)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出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1)项。另外勘察单位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2)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出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 1 |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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