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卢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已经
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黄发改函〔2025]186号
”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务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 项目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约3.15千米。其中清淤长约3.15千米,新建护岸长约2.68千米,河道沿线单侧建设防汛路长约1.87千米,新建及修复穿堤构筑物5座,新建支流桥1座,新建、改建、修复蓄水构筑物6座等。本次治理段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等级Ⅱ级,护岸、拦蓄水构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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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监管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12-12 09:30 (北京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 招标人: 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务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联系人: 夏明晖
| 联系人: 郭中帅、张文丽
| 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
| 联系电话:0532-86161128 | 联系电话:13061211738 | |
|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388号万鑫中央广场A座10楼10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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