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bagp-2025-ZC-18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 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物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 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8口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填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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