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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8365915
4、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成交信息里 “评审价格” 一栏的单位 “元”,仅为系统格式规定显示,不代表本次成交价的实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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