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亚行贷款资阳余款项目(高新区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亚行贷款资阳余款项目(高新区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外资〔202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亚行贷款、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亚行贷款 36.4%、业主自筹63.6% ,招标人为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外资〔2025〕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对现代大道、天台路、龙马大道3条道路现状退让绿地进行海绵化改造,改造总面积16.51万平方米;对城南大道、书台路、插花路、滨铁路A段、外环路、仁德西路、歇马路、遛马路等8条市政道路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改造总面积10.46万平方米;对侯家坪安置小区、洪福花园小区、教育局小区、鲜花香榭小区、和平汽车厂、金海名苑小区、甘家坪小区、置地城三期等8处背街小巷公共通道进行海绵化改造,改造总面积3.09万平方米;新建海绵化道路(滨江路D段)1.45千米,配套建设电力、通信、照明、绿化、交安等市政设施及附属工程。按照亚行项目的进度计划,施工分为3个合同包实施采购,合同包一为亚行贷款资阳余款项目(高新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市政道路人行道及退让绿化地海绵化改造(概算工程投资约9444.66万元);合同包二为亚行贷款资阳余款项目(高新区海绵化改造工程)-背街小巷海绵化改造(概算工程投资约2166.82万元);合同包三为亚行贷款资阳余款项目(高新区海绵化改造工程)-新建海绵化道路(滨江路D段)(概算工程投资约6059.64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变更、签证等全部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28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
联系电话: 028-8652298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资阳市外环路西三段 222 号中国牙谷科创园多功能中心 2号门 1-6 楼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266575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东广科创中心 6 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侯先生
项目负责人: 侯先生
电 话: 028-835153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1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是否评定分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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