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TCG-2025-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瓶窑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等项目(标项五)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四、拟投入人员、设施配备最低要求配备表”▲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中的备注 | 注:1)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或设备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车辆、设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车辆、设备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含分公司自有。 | 注:1)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及车辆或设备的照片,否则不予认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 2)提供车辆、设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
| 2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序号11 | 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无人扫地车1辆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在满足采购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机具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额外提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无人扫地车1辆及以上的得5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保洁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否则视为不满足。)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51472
质疑联系人:姜智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51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藕花洲389号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079787
质疑联系人:姚红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2699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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