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RXZB202507SJ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治成
项目联系电话:0851-38811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再江151853600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乔治成0851-38811188
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顺安世纪新城A31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未产生税费的出具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上①至⑨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逾时均不受理。
2、获取比选文件信息:
(1)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22日到2025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比选文件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顺安世纪新城A3102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
3、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27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27 日10 时00分
5、开标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顺安世纪新城A3102
6、投标保证金情况
注:根据《安市财采〔2021〕21号》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免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的书面答复,对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848132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