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平顺县)人工造林、草原改
良、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第六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施工第六标段、
第九标段、第十一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S14042520250615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平顺县)人工造林、
草原改良、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第六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施工第六标段、第
九标段、第十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编号:NS140425202506150002),已由长
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武乡县等
四个县区部分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号:长发改审发【2024】20 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
和修复重点项目(武乡县等四个县区部分区域)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
长发改审发【2024】45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
平顺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 2.2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1 万亩,封山育林
0.4 万亩,飞播造林 0.5 万亩,草原改良 0.3 万亩
建设地点:各小班所属地。
建设期:签订合同后至 2025年 12月 31日(管护期两年)完成整地栽植、
抚育管护、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详细标段划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