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寿光市金苹果幼儿园”园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寿光市金苹果幼儿园”园区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6-0050
二、项目说明: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寿光市金苹果幼儿园”占地面积2160㎡,其中主体3层楼(三层半楼)为砖混结构,单层占地面积485㎡,门卫室(复合板房)29.1㎡,楼后卫生间18.5㎡,楼后钢瓦棚102.4㎡,空地面积约1516㎡,供水、供电系统完备。该幼儿园即将到期,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开会研究决定,将该幼儿园园区对外公开租赁,起始价:15.00万元/年,租赁期限5年,共计75.00万元。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上述标的物均以该面积、实物、现场现状为准,不再进行测量、清理。出租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价人必须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如未现场勘查或者勘查不详,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方自行承担,且竞买成功后不得对园区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价人对该公告内容无异议。
2. 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参与。
3.若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招租中止或终止,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本文件的所有条款及约定。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拖欠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村集体租金或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如果参与一旦发现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如果竞价成交,除没收竞价保证金外,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竞价,没收的竞价保证金归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 同意并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全部条款。
四、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09日0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链接]:8082/wf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0月09日09:00前使用诚信库注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6年0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09日09:00前
标的所在地: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
联系电话:赵学友 13863646364
六、网上竞价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9:00-09: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
八、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收费方式: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和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后于每年合同到期之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下一年度租赁费,先交费后使用,逾期未交纳视为违约,所交履约保证金归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违法等情况下无息退回,否则该履约保证金归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租赁期限五年。
3.不得在本园区进行违法违纪作业、不得进行容易产生噪音污染、气体污染、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等作业。使用该园区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承租方交纳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由出租方出具收款收据,若承租方需要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承租方承担相关税费。
5.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承包用途合法使用,持证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因承租方的原因,如发生火灾等情况,造成对标的物的损毁及给他人造成损失,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在本园区使用的水、电、暖等因经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在租赁的园区内不能囤放或建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东西,如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独自承担。
9.在租赁使用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租赁即自行终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或其它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由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交回租赁园区,未满承包期的已缴剩余款项,按日计算由出租方退回承租方(不计息),双方互不承担其他损失。
10.合同期间严禁搞任何建设,否则合同履行期满时,承租方必须将自行投资建设的地上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卸或移走。
11.此楼为砖混结构,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楼房内部进行改造时,须经具备设计能力的单位出具改造方案并交给出租方一份备案,出租方同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否则承租方无权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并对因改造给出租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12.以园区现状租赁,出租方不再做任何投入。合同期间,出租方楼房及资产由承租方保护使用,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由出租方检验合格,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13.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对园内投资的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中止合同,除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外,并赔偿出租方未履行年限的损失。
14.金苹果幼儿园为出租方建设,但其楼内装修及其它设施为原承包者投资,出租方根据原合同规定与原承包者进行资产交接,所以本次租赁资产范围为:出租方与原金苹果幼儿园承包者交接后的资产。交接后,出租方以交接时现状租赁,任何情况出租方对该园区不再投资。
九、监督单位:寿光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36-5273152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久红 15288834443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5号楼5-2701
办公地址:寿光市凯德华SOHO22楼2201室
金丰拍卖(山东)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定稿-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寿光市金苹果幼儿园”园区租赁项目.pdf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