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5]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2.1.2建设规模:一标段:湖畔五彩果蔬产业园项目;二标段:湖畔番茄数字大模型示范项目;三标段:1、湖畔金菊农文旅融合项目;2、湖畔新农人培育与实训基地项目;3、湖畔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长效管护项目;4、湖畔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5、湖畔和孝甜蜜乡风示范带项目。 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1.4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湖畔五彩果蔬产业园; 二标段:湖畔番茄数字大模型示范项目; 三标段:湖畔金菊农文旅融合项目、湖畔新农人培育与实训基地项目、湖畔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长效管护项目、湖畔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湖畔和孝甜蜜乡风示范带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指2025年1月以后成立)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跟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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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0 09:00至2025-08-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评审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联系人:康云蕾,电话:0318-8612772;代理机构: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磊,电话:0311-863648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
电话:0318-8612772
电子邮箱:jzsczjny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45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磊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冀州区金鸡北大 地址: 河北省辛集市教育路与永安
街1199号街交叉口东行800米路南
邮编: 053200邮编:052300
联系人: 康云蕾联系人: 张磊
电话: 0318-8612772电话: 0311-86364809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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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