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选择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2.2招标内容:负责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6选取家数: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
3.4投标人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