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HZC20250115(招标文件编号:LHZC20250115)
二、项目名称:盘锦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东正商品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大街东滨湖南路南中小工业企业园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费率(%):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大连三联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远东大厦601#
包组或产品名称: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费率(%):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东正商品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 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 1.进出口大宗散货衡器鉴重、取制样。2.进出口大宗散货水尺计重、取制样。3.进出口油品、液体化工品等容器计重、取制样。4.进出口铜精矿等高价值有色金属矿监装/卸、衡器鉴重、取制样。 | 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完成相关货物的取样及计重工作,根据委托任务情况,用最短的时间向需方提交样品或船方签字盖章后的鉴定报告,具体时限要求如下:1.衡重计重、水尺计重、舱容计重等工作,供方需在船舶离港24小时内将完整现场数据、相关单证转交需方,两天内出具报告。2.取制样工作供方需在船舶离港当天将样品转交需方。3.供方出现3次以上未按约定时限完成服务,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自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满后,需方可根据服务情况及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年。 | 供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开展采样及计重工作,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以专业的水平、严格的管理、科学的态度,为需方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检测数据,并对检验鉴定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需方有权监督供方的检验鉴定过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大连三联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 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 1.进出口大宗散货衡器鉴重、取制样。2.进出口大宗散货水尺计重、取制样。3.进出口油品、液体化工品等容器计重、取制样。4.进出口铜精矿等高价值有色金属矿监装/卸、衡器鉴重、取制样。 | 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完成相关货物的取样及计重工作,根据委托任务情况,用最短的时间向需方提交样品或船方签字盖章后的鉴定报告,具体时限要求如下:1.衡重计重、水尺计重、舱容计重等工作,供方需在船舶离港24小时内将完整现场数据、相关单证转交需方,两天内出具报告。2.取制样工作供方需在船舶离港当天将样品转交需方。3.供方出现3次以上未按约定时限完成服务,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自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满后,需方可根据服务情况及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年。 | 供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开展采样及计重工作,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以专业的水平、严格的管理、科学的态度,为需方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检测数据,并对检验鉴定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需方有权监督供方的检验鉴定过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炳江、于海平、张琳琳、王昆、熊亚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价格及评审得分如下: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价格(元) | 评审价格(元) | 最终得分 |
1 | 辽宁东正商品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 0.10(散货鉴定)、0.10(取制样) | 0.10(散货鉴定)、0.10(取制样) | 93.40 |
2 | 大连三联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 0.1(散货鉴定)、0.12(取制样) | 0.1(散货鉴定)、0.12(取制样) | 78.78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关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滨新区行政中心E座
联系方式:李振华、15831666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0427-2875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