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顺烟草防雷设施检测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F0505020320250004
2.项目名称:2025年抚顺烟草防雷设施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0.93万元
5.采购需求: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全地区防雷设施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2号)
抚顺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道九台街88号)
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17号)
项目内容:对甲方防雷装置提供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17号):检测点数94点。
门卫、办公楼、仓库、配电、机房等国家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设施。
(2)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机关办公楼(新抚区永安路2号):检测点数21点。办公楼、机房等国家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设施。
(3)清原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检测点数11点
接闪针、办公楼、配电等国家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设施。
(4)抚顺县烟草专卖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道九台街88号):检测点数10点
仓储、库房等国家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设施。
项目合计点数共:136点
服务质量:(1)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负责。保证检测结果真实、科学、有效。
(2)严格遵守被检单位的有关规章和工作纪律,不进入非检测区。
(3)不触及非检装置(设施)。
(4)出具检测报告和有关事项的说明材料,对不能达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下达整改意见书,协助整改的有关事项,提供技术支持。
(5)经协商满足甲方提出的有关要求。
(6)乙方在检测结束后,如出现甲方防雷设施不合格,由甲方开展防雷设施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乙方免费再次开展检测工作,经检测全部防雷装置合格,应及时发放正规检测合格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七)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八)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具有防雷检测资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_年7月24日至_2025_年7月29日,每天_8:30_至_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新抚区永安路2号)。
3.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领取人须额外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经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查验合格后,现场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4.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_年8月19日_9_点_00_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新抚区永安路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_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新抚区永安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2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52628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