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烟草财务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个性化拓展部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烟草财务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个性化拓展部分)
1.2项目编号:0610-2540NF070361
1.3最高限价:6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4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主业单位的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个性化拓展。前期湖北烟草已经实施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标准版软件,即已依托湖北烟草专有云平台和数字中台,按照行业规划,建设包括基础管理、报销管理、会计核算、报告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等基础应用功能的省级商业企业基础版本的财务管理系统。个性化拓展:在标准版基础上,拓展开发个性化应用(含解耦上云),满足使用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5中标人数量:1家
1.6服务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2.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2.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
(1)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2.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2.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2.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2.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9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16 日9时00分至2025年 5 月 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3.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550元/份、平台服务费350元/份,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6 月 5 日 9 时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电子交易平台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5.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5.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5 日 9 时30分。
5.3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万盈国际A座2101号
联系人:田莹、张帆、朱晨光、代晓艳
联系方式:027-88861858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
联系人:余工、李工
联系方式:027-83738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