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第四高级中学项目(二期)1#综合实验楼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2002876004180001 |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安瑶族自治县第四高级中学项目(二期)1#综合实验楼,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建筑面积3666.72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904.95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 开标地点 |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柒拾捌万柒仟伍佰柒拾叁元伍角捌分(¥7787573.58) | |||||||
工期 | 24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应苹(注册编号:桂245202100319;身份证号:452731********006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韦利球(身份证号:452731********0910); 2.韦惋洳(身份证号:452731********00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都安县第二高中教学楼项目; 2.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就业创业基地(二期)项目; 3.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标(14#标准厂房)工程; 4.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标(12#标准厂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备注: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捌拾伍万肆仟捌佰玖拾贰元玖角伍分(¥7854892.95) | |||||||
工期 | 24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蓝振友(注册编号:桂245171865648;身份证号:452730********05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家达(身份证号:450205********0418); 韦丹露(身份证号:452730********05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 2.都安县2022年都安县瑶族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 3.都安县城区第四公办幼儿园保教楼。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备注: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柒佰捌拾陆万陆仟叁佰叁拾壹元捌角叁分(¥7866331.83) | |||||||
工期 | 24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世文(注册编号:桂245131335694;身份证号:452730********56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艳庆(身份证号:452730********0543); 黄春晖(身份证号:452730********086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都安县密洛陀文化中心图书馆工程; 2.都安瑶族自治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3.都安县职教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备注: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按20%权重计入投标人汇总得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链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5271523 | |||||
附件 |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2.所有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26日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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