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R23GD-GDGS-2026-WZ028
1.招标条件
1.1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付。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钢模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819号,紧邻S2沪芦高速公路,区位条件良好。主要承担浮置板、轨道板、管片等生产任务。合同工期分布于2023年12月至2027年12月之间。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模板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不低于1万吨及以上的年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需具有一定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储存场地面积、技术人员职称、设备投入等);
(4)财务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招标物资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企业近二年(2024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下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19001-2016/ISO9001:2015);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招标物资及时稳定供应。2022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铁建系统内最新的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名单,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铁路项目最新一期《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范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⑤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良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1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购买招标文件仅提供收据,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08199699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王桥村819号1幢全幢
采购文件答疑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5000579336 邮箱:582091757@qq.com
标书费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49187293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10.2监督人联系方式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68311296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18566436954 邮箱:18566436954@163.com
在投标报名期间,若招标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供应商,可向监督人举报。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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